律師林智群在粉絲頁上揭露,當年博客來創辦人被踢走的黑幕,他寫道:「其實博客來不是某集團創辦的。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在n年前跟創辦人有幾面之緣(不熟)。博客來本來從地下室起家,搞起來後,想擴大營業,需要資金,人家就介紹某集團給他,他同意讓該集團增資入股(操作細節沒問),然後過幾年,創辦人就被掃地出門了。」
其他網友看了以後也紛紛說「難怪會這樣對員工」、「我也認識算有交情,貝爾實驗室出生的學霸,他的故事很有趣,他說他已經釋懷,他比較適合學界,個性在商界不太適合」、「跟集團合作?成長快,可能也被『踢走』得更快」、「 養、套、殺,中國那一套,發揮的淋漓盡致」、「類似賈伯斯的狀態,但沒有賈伯斯的結果」、「那個創辦人後來自己開了另一家網路書店」、「《讀冊》就是原創辦人開的,大家可以多支持」、「當年創辦人還在的時候,我剛好在那邊打工,的確感受到作風的不同。一個是以利益為優先,一個是真的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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