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又新在臉書發文指出,博客來與打掃阿姨簽的是承攬契約,但阿姨上下班必須打卡,工作時間依照博客來指示,已是標準的「僱傭」關係。他說,僱傭關係下必須幫阿姨保勞健保、提撥退休金,非自願性解僱時要給付預告工資及資遣費,「但博客來利用阿姨不識字,每年跟阿姨簽承攬契約,這麼一來,博客來就不用付這些錢了。」痛批:「我怎麼也沒想到,網路書店霸主也幹這種事。」
儘管博客來今天急速滅火,認了溝通不足,將協助當事人轉為僱傭關係,不過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僱傭與承攬,都是雙方可以簽訂契約,但如果對於勞工有指揮監督狀況,必須簽訂勞動契約,不可「假承攬真僱傭」。
王厚偉說,勞動部有訂定相關指導原則,讓勞資雙方作為判斷是否為勞雇關係基準,這起案子,會請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查察了解,如果確實有假承攬真僱傭的事情,將會依照相關法令進行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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