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表示,微型電動二輪車就是原本的電動自行車,法案是在今年4/19立法院三讀通過,5/4總統公布實施,法案修正過,除了證明以外,更重要是必須納管領牌並投強制險,微電車核發數量大概超過60萬輛,不過有些已經沒有在使用,過去沒有列管登記領牌,目前推估有效使用約44到45萬輛。

微電車行照。胡順惠攝
微電車行照。胡順惠攝

張舜清指出,民眾11/30後使用微電車,領牌必須準備國民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及效期30天以上強制責任保險證,相關規費450元,包括300元耗材費及150元行照費,移工車輛必須檢附雇主同意書,使用中則不需要,到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實車查核」,會由公路主管機關核發牌照,供車主領用。

微店車車牌。胡順惠攝
微店車車牌。胡順惠攝

據公路總局數據統計,目前微電車使用族群包括外籍移工、菜籃族、學生、高齡等4大族群,其中外籍移工比例高達6成左右,高齡者受傷情形較多;今年1-8月死亡累計33人,較去年同期38人略為下降,比汽機車事故率稍低,每10萬人有7.5人微電車、汽機車則是8.8人;肇事5800多件,比去年同期4900件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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