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從相愛演變為對簿公堂,絕不可能只是單方面的問題,但是當子女也牽涉其中,往往就會變得更複雜難解。以布裘的例子來看,小布當初其實要求子女共同監護權、裘莉則是單獨監護權,但因為法院將臨時主要監護權判給裘莉、小布一直只有探視權,小布等於從一開始就居於劣勢,加上裘莉疑似有阻撓子女與他見面、並從旁監督他們通話與互傳訊息的舉動,更讓小布與子女的鴻溝越來越深,最終演變成不可挽回的地步。

提兒史汪注意到,多數人甚至大部分專家其實不清楚「父母離間」是什麼。她解釋:「父母離間是一種策略,目的在於破壞孩子與另一方父母的關係,讓孩子排斥和拒絕另一位父母,因為這符合父母的另一個目的。」她認為讓孩子感覺夾在父母之間,或是一方說另一方壞話、甚至不讓另一方撫養孩子,對孩子而言都是極其有害的。而父母離間更是一個高度複雜的虐待過程、一個經過高度偽裝的意圖,讓孩子站在離間方這一邊,從而拒絕與放棄被離間方的關係。

史汪列出以下10點關於父母離間的看法:

1. 父母離間是一種形式的虐待:離間方往往有自戀心態,為了自己排斥其他人的利益,包括孩子的利益。他們會精心演出自己是唯一一位為孩子最大利益考量的人,還會表現得像是自我犧牲,但背後他們寧願毀掉孩子的幸福,只為了滿足自己的復仇心理。

2. 離間方對於其他人缺乏同理心,子女將處於一種極端糾纏關係。子女為了自己的安全,得壓抑自己對於被離間方的感情、以及與被離間方親近的慾望。因為如果不這麼做,會被離間方視為背叛,子女基本上在感情與精神上成了離間方的人質。

3. 做出離間手段的不是安全的人,尤其是對於他們的子女。出於本能,反對被離間方也成了子女的生存方式。

4. 父母離間是一種欺騙的遊戲。所有捲入其中的人包括親戚、孩子的朋友、同事,甚至律師、調解員、法官、治療師與社工等專業人士,都會被愚弄。離間方會確保所有人認為自己是好人,而對方是壞人。

5. 父母離間也是一種奧運級別的三角關係遊戲(通常用來形容一段關係的兩個人不會直接溝通或對話,往往要通過第三者來聯繫,導致這第三人成為了「三角關係」的一部分。很多時,其中一方會不斷地跟第三者透露關於另一方的事情,讓第三者對那個人產生不好的想法或情緒)。離間方能看到對手的痛點,然後以對自己有利的方式玩弄一切。

6. 一個孩子去對抗或拒絕自己的父母是完全不正常的,這違背了他們的生理與一切內在。

7. 孩子常在離間過程中拿來當成旗子或武器,會成為攻擊的從犯。孩子可能會展現出對立甚至辱罵被離間方的行為,當被離間方作出反應,又能被離間方拿來當成證據,證明被離間方很糟糕。

8. 父母離間的重點就是權力與控制。離間方決定,另一方應該受到懲罰,孩子成為武器對被離間方展現辱罵、敵意或消極言行,讓被離間方受傷,離間方也因此獲得控制。但如果被離間方拒絕被控制,被離間方也會成為代罪羔羊、要為發生的一切負責,進而證明孩子疏遠被離間方是合理的。

9. 離間方的行為通常是創傷的外在再現或重新表達,有強迫性的重複創傷。離間方在小時與成人的關係,曾是創傷的受害者。但離間方通常不會願意承認這一點。

10. 離間方通常只願意與站在他們同一方的人合作,並且會拋棄或是妖魔化不願意配合、或被操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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