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斯新聞網報導,《乾淨能源汽車II》法規源自加州的州空氣資源委員會,規定旨在從2026年車型開始,逐步淘汰汽油車的銷售,縮減至2035年,屆時將完全禁止燃油汽車銷售。

2022年加州採納新法規以來,有8個州紛紛跟進,剩下幾個州觀望。

已經實施計劃州包括華盛頓、俄勒岡、紐約、紐澤西、羅得島、麻薩諸塞州、德拉華州和馬里蘭州。值得注意的是,規定並不阻止這些州的居民擁有或使用汽油汽車,也不會強迫消費者購買電動車。

已經實行禁止販賣新燃油車的州。
已經實行禁止販賣新燃油車的州。

經銷商仍然可以銷售燃油二手車,消費者可以選擇到其他州購買汽油動力車,但須符合特定的排放標準。

法案反對者認為,這一計劃忽略了對消費者的成本,以及目前基礎設施的缺乏,「這一計劃未考慮當地和高速公路缺乏基礎設施。未考慮到電網容量。忽視了消費者的選擇。它未考慮到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它也未考慮到實際環境效益。」

反對派認為「致力於減少碳排放並沒有錯。」,市場本來就會自然增加電動車,但近期的有針對性的強制性規定,將提高新車和二手汽油動力車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