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四川指出,新壽今早已先送達公文,內容與昨日下午發布的聲明大致相同,主要表達希望啟動契約中的「協調機制」,與北市府共同討論後續發展。不過,新壽仍未提出具體的合意終止條件。
他說,北市府立場清楚,不反對啟動協調機制,但「要先有方案」;若新壽能提出具體條件,經北市府與輝達三方同意,就無爭議可言,也不必再進入協調程序。反之,若仍無具體內容,「協調」將淪為空談。
外界關注台新新光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無法承擔趕走輝達的罪名」的說法,李四川回應,目前尚未與新壽聯繫,但強調「全國都希望輝達留在台灣,尤其台北市民與北市府都期待輝達能留在北市」,這是共識。
至於契約中的協調機制SOP,李四川說明,若雙方對契約內容產生爭議,將先進行協調;若仍無法達成共識,才會正式進入協調程序。該機制形式類似仲裁,雙方各派三名代表,再由中央指定一名仲裁召集人共同協商。
他指出,「協調沒有強制性」,關鍵仍在新壽是否願意提出具體方案,「有條件,北市府與輝達同意,就不必再進入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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