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韓聯社報導,首爾西部地方檢察廳18日對李林宰和宋丙周(譯音)等提起公訴。檢方指控,李林宰在足以預見事發的情況下沒有採取防範措施,沒有及時採取交通管制、部署警備機動隊等措施,造成損失擴大,犯有業務過失致人死傷罪。
而李林宰還涉嫌唆使虛報其到場時間,企圖掩蓋處置不當的過失。
此外,檢方懷疑宋丙周通過112報案和無線電聯絡,得知梨泰院現場有踩踏事故風險後,反而將湧向行車道的人潮使勁推回人行道,未採取安全措施,同樣犯有業務過失致人死傷罪。
另外,龍山警署女性青少年科長鄭鉉佑(譯音)等3人,在未逮捕的狀況下直接起訴。
這起慘案事發在去年10月29日,時逢南韓放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限制措施以來的第一個重大節目,大約10萬人湧入夜店林立的梨泰院地區慶祝萬聖節,結果大批人群在一條狹窄、有坡度的小巷擠得水洩不通,造成多名外籍人士在內的158人不幸當場死亡或送醫後不治,其中多數為20多歲的女性。事後有1名倖存者因為沉重精神打擊和網路霸凌而輕生,使得慘劇遇難者增至15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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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泰院恐怖踩踏事故處理不力 前龍山警察署長判3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