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金科指出,該公司與泰山簽署的是投資合約,資金用於整體集團發展,並非不當挪用。自2023年8月泰山公司提告要求返還投資款後,證交所因訴訟認為街口金科股權無法確定,進而駁回上市計畫。為回應股東期待,街口金科另成立「街口網金」作為未來上市主體,目前已向證交所報告相關規劃。
聲明中也提到,街口金科早於7月17日提出和解方案,盼解決紛爭,惟泰山公司迄今未有回應。對於旗下子公司街口電子支付遭輿論影響,街口金科強調,今年上半年僅虧損1,900萬元,營運表現已接近損益兩平,未來可望轉盈,惟因泰山未願溝通,選擇媒體攻擊,已對其事業造成實質損害。
最後,街口金科重申一審判決理由無法接受,並未做錯任何事,該案將於7月28日進行二審首次開庭,期盼司法還其清白與公道。
律師聲明稿全文
對於近期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之民事爭議,代街口金科聲明如下:
1、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簽訂之合約為「投資合約」,街口金科自然是將投資款用於街口集團整體發展,一切合法使用。
2、泰山公司於112年8月間,向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起訴請求街口金科返還上開投資款後,街口金科因該案件導致證交所認為街口金科股權無法確定並拒絕街口金科之上市計劃。然為了符合股東對於上市之期許,另成立街口網路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街口網金」),擬以街口網金作為上市主體而街口金科則為最大股東,此計劃早已進行,且皆有向證交所報告,此計劃與街口金科及泰山公司之民事一審判決結果毫無相干。
3、街口金科始終保持開放態度,希望能與泰山公司溝通以解決問題,無奈從未得到泰山公司回應。至今泰山公司不但不願意溝通,還不斷以媒體製造不實輿論傷害街口金科及其子公司,街口金科實無法理解其目的。泰山公司此舉並非公司正常之經營之道,更非維護泰山公司全體股東利益之方法。街口金科依然希望能解決問題,並早已於114年7月17日即上週四向泰山公司提出和解方案,惟至今尚未收到泰山公司任何回應。
4、街口金科之子公司街口電子支付,長期經營有成,持續維持電子支付龍頭地位,今年上半年更僅虧損新台幣1,900萬元,已近轉虧為盈,未來發展可期,無奈泰山公司不願以溝通解決問題,選擇以媒體惡意攻擊,已嚴重損害街口電子支付之利益。若泰山公司堅持不願溝通且持續傷害街口金科,街口金科不排除向泰山公司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5、關於街口金科與泰山公司之民事訴訟,街口金科重申並未做錯任何事且無法認同一審判決之理由,該些理由均無益解決爭議。二審審理程序即將於7月28日第一次開庭,期盼司法能還用心經營且無過錯之街口金科公司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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