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委員會(簡稱公平會)調查發現,台灣大哥大與中華電信就107年6、7月間699方案贈送通話金優惠後,申辦用戶數集中於該等方案,而高資費方案申辦數減少,與原推出時欲增加營收及高資費申辦數之目標不符,而欲取消該等699方案之通話金贈送,希望用戶申辦高資費方案,減少語音收入的損失。

國內行動寬頻服務市場因具有寡占特性、服務同質性高,價格為業者競爭之主要手段之一,所以單一業者片面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將有流失客戶及市場占有率之風險,故台哥大與中華電信透過內部人員互通訊息,共同合意於107年10月停止贈送通話金優惠。而該等優惠措施的停止,引起國內另一主要電信業者遠傳公司跟進,實際造成國內3家主要電信業者停止優惠的效果,對電信市場的影響至鉅。該等行為已削弱彼此間的價格競爭,嚴重影響市場功能。

公平會呼籲,聯合行為乃執行公平交易法查察的重點,業者千萬不要以身試法。公平會為鼓勵檢舉不法,已將檢舉聯合行為奬金大幅提高。另外,公平交易法設有寬恕政策之規定,倘業者已有參與違法聯合行為,也可利用寬恕政策規定,即早向公平會提出申請減輕或免除罰鍰。

對此,台灣大表示對公平會的決議深感遺憾,將在收到相關函文後,研究後續應對事宜。

中華電信則提出2點說明,第1,公司以提供合理資費,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尊重市場公平交易機制為服務宗旨,任何資費方案的制定或調整均係基於本公司之營運規劃考量,依公司營運狀況,實無從事聯合行為之動機與必要性。

第2,本案所涉資費方案實施時點距今將近5年之久,已有相當之資訊落差,主管機關恐未能充分釐清及確認相關事實,致為不利於本公司之判斷,尚非衡平,本公司深感遺憾。因此待收到行政處分書後,將行研議相關行政救濟措施,以維護公司權益。

另外,NCC為電信事業「監理」機關,對此,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回應,依電信法4G行動寬頻市場,並無市場主導者,其促銷方案不需經NCC審查。公平會認定中華電信與台哥大有違反競爭法之聯合行為,NCC尊重其判斷。

出版時間:1125

更新時間:1931(新增中華電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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