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陳柏惟昨天在臉書表示,該塊地原地主申請變更為商四,承諾開發後至少30%作為商業用途,後來轉手賣給遠雄,遠雄最初規劃兩棟34層大樓,一棟當商辦,一棟當住宅,進出的電梯梯間分離,至少還有區分住宅跟商辦的可能性,但2018年將土地賣給興富發,興富發變更為1棟31樓,2019年取得建照,建了569戶的小坪數住宅,3至11樓做為商辦使用,以符合30%商業用途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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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惟說,經搜尋一下各大售房網站,「文心愛悅挑高4米5兩房平車露臺戶」「挑高4米5可做夾層 已客變夾層預留衛浴管路」、「文心愛悅高樓視野住辦魔術大空間大平車」、「文心愛悅可隔3房挑高4.5米捷運宅」,這些全都是3-11樓,建照上標示辦公室,實際上興富發和投資客都把商辦當作住宅在賣,甚至暗示還可以違法隔夾層的商品,他質疑台中市政府根本放水。

陳柏惟質疑市府放水。翻攝陳柏惟臉書
陳柏惟質疑市府放水。翻攝陳柏惟臉書

市議員林德宇今質詢也說,文心愛悅3樓到11樓的部分,原本是應該做辦公室空間的,現在整棟幾乎在所有售屋網站裡面,都看得出來明明是把商辦大樓當住宅在賣,「難道在市政府都不知道嗎?把商辦大樓當住宅建造銷售,市府對於這案是否有究責?」

對此,副市長黃國榮說,該案使照還沒拿到,建商只有拿到建造而已,現在媒體報導,或者事實上有這個檢舉之後,市府已去稽查。

台中市政府地政局進一步表示,今天將會同法制局消保官前往興富發稽查,若有不符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或廣告不實的情形,將依平均地權條例,按戶(棟)數裁罰業者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台中市政府今天將前往文心愛悅稽查。翻攝臉書「南屯.烏日-南烏大小事(市)」
台中市政府今天將前往文心愛悅稽查。翻攝臉書「南屯.烏日-南烏大小事(市)」

台中市都發局也說,興富發文心愛悅建案後續經第三公證單位檢測安全才能復工,對於業者申領使用執照,都發局一定嚴加詳查,如有不按圖施工,或涉違法違規,將不予核發使用執照;後續若查有商辦空間作住宅使用情形,都發局也將依規按戶(棟)數裁罰業者6萬元至30萬元罰鍰。

法制局指出,經檢視「文心愛悅」建築執照,1、2樓為店面,3至11樓為辦公室,12至31樓為集合住宅。建商若假藉販售住宅名義,實際卻是銷售商業空間,已涉廣告不實,市府將依規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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