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公會兩點聲明如下:
一、有關外送員碎片式第三人責任保險商品,本會會員公司國泰產險於2020年5月間報送並經保險局核准對外銷售,但因6個月內皆無人投保,依規定下架停售。
二、經本會進一步了解,國泰產險原擬重新再研議碎片式第三人責任保險商品,惟保險商品計價基礎,有賴平台業者配合提供資料,以明確投保標的、計收保費及進行風險控管,相關外送資料提供確有其必要性。
然而商品研發過程中,平台業者配合意願不高,為其外送員投保責任保險意願亦不高,雙方就外送資料頻率、內容未有共識,而保險商品開發須投入大量的時間及人力、物力等成本,經國泰產險內部評估結果,決定停止該商品開發。
三、按勞動部「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第8點規定,要求雇主使勞工從事外送作業應提供勞工第三人責任保險,最低保額每一人傷害200萬元,每一意外事故400萬元。
2019年10月起富邦、泰安、新光、國泰世紀、新安東京海上等產險公司,已陸續自行開發「汽車保險營業機車附加條款」,可供外送員投保或平台業者代理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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