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於霸凌事件發生後,張靖玲不甘被拔掉主播職務,數度不甩公司要求她履行文字記者工作,也拒簽職場行為改善通知書,被以曠職等事由記9支大過解僱,她提吿要求公司讓她復職、補發每月6萬餘元薪資,但法院審理時,勘驗這些霸凌影片,認定她確實有職場不當行為,判她敗訴。
判決指出,古彩彥2021年向TVBS申訴從2020年11月起,遭張靖玲和黃姓、游姓主播職場霸凌,例如座位物品遭破壞或移動、衣服二度被剪破、電腦遭不明人士關機、座位遭潑灑不明液體等,對她造成身心壓力,她向直屬長官回報後開始蒐證,在辦公室內安裝針孔攝影機,錄得張女等3人的不當行為,但法官考量黃姓、游姓主播並非本案訴訟當事人,因此未公開2女具體行為。
根據判決公開的畫面,張靖玲在2021年10月20日下午1時22分,往古彩彥桌上的水晶倒入液體,同日下午3時23分至24分,張靖玲又戴手套、拿衛生紙以衛生紙沾點水晶後,有竊笑聲。
10月27日下午4時8分張靖玲又戴手套拿起電腦主機上水晶以衛生紙擦拭水晶底 部;10月13日下午4時41分隔著一張紙觸碰古女電腦的電源鍵;10月22日凌晨1時13分又隔著衛生紙觸碰電源鍵,電腦主機還浮貼有紙條。
10月15日下午4時51分張靖玲又戴手套以衛生紙擦拭主機上的水晶,10月15日下午4時54分又將倒在桌上的袋裝物品拿起來,往內倒入不明物體,再以手機拍照。
TVBS指出,古女的水晶球遭擦拭後留有穢物,且古女在電腦主機張貼「私人使用電腦,請勿關機,以免資料遺失」紙條,袋裝物品裝的是蠟燭禮盒紙袋,事後都被弄髒,並拿出照片為證。
張靖玲出庭堅稱,被拍到往水晶倒入液體,是因為其他同仁去確認水晶球有無蟲卵時,不小心把水灑出,她因而把水加回去;至於拿衛生紙沾水晶,是想幫忙將水晶球擦乾淨。
她並稱,自己想要買一個跟古彩彥一樣的水晶球,或是更大的,只是拿起來看重量體積,但因水晶球非純色,自己希望不要跟古女買到一樣有雜質的水晶球,戴手套是因為擔心髒髒的水晶球帶給自己不好的運氣。
至於關古女電腦,是因為古女當時已下班,應該不會有重要檔案或文件在電腦,且她沒關電腦與公司政策不相符,而且她看到古女電腦螢幕掛著符咒心裡不太舒服,關機也沒妨礙古女使用電腦。
她也對於往古女的禮袋倒入不明物體堅稱,因為聞到濃厚的香味,以為是水晶球的味道,後來看到禮盒以為她打翻了,才拿起來看再倒回去。
不過法官認為,張靖玲每次行為皆特意戴手套或隔著衛生紙,應是不想髒手及留下痕跡,再加上古彩彥先前不只1次在主播LINE群組反應私人物品被移動或受損,向大家詢問狀況及原因,不管張女這些牽強的說詞是否屬實,但她看到古女過去的反應、顧慮,也沒徵詢古女同意,無視她張貼「請勿關機」的,認定張靖玲恣意侵犯他人私人物品,是對古女施加職場不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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