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健瑋先是認了2010年曾和L男當時的老婆有過1段情,「相識之初,從W小姐口中知道她曾經有婚姻,已離婚了,我有請她給我看她的身分證,她給我看後,我確認過日期,以及空白的配偶欄。之後我們相戀,正式交往,2個月後,W小姐懷孕,我們決定找房子一起住,想要開始新的生活,一起迎接未來」。

黃健瑋表示沒想到2人同居僅1個月,就遭到L男恐嚇,「一天W小姐回娘家時,我回到租屋處,開門以後發現L先生就在我的客廳。我當下強烈的恐懼,L先生說他的朋友就在下面,我們好好談,他的朋友們就不會上來。於是,我被他限制行動了將近12小時。那張和解書,就是在恐懼無助的情況下,寫下來的。之後他帶我離開,我從提款機把那時候帳戶所有的錢提給他,大約七萬多元。這是我非常痛苦的經歷,我無法保護自己,也無法保護自己當時所愛的人。」

黃健瑋透露:「L先生還潛入我父母家的公寓大門內,趁我父母回家的時候,尾隨進門脅迫,我們實在不堪其擾。全家因為我擔心受怕。後來,委託了也與L先生認識的中間人去談,請他不要再來打擾,事情到此為止,聽中間人後來說,過程平和,L先生答應不會再來打擾我和我的家人,此事到此為止(但2017年L先生又再次透過第三者來勒索要脅)。」

最後黃健瑋坦言:「在此之後,我開始漫長的自我改變和學習的路程,一直到現在還繼續,對於自己有過的過錯我會面對,並且彌補改變,也為保護愛我的以及我愛的人。但是,對於沒有做過的違法行為,或是他人不實的陳述,我真的無法道歉。我會繼續努力,感謝。」

而昨天L先生找媒體爆料後,黃健瑋發出聲明:「我確實有跟L先生的前妻交往,但當時他們已經離婚,並沒有L先生所說的下藥性侵一事,至於和解書是在被脅迫不得已的情況下所簽立!對於L先生杜撰影響本人的名譽,我絕對捍衛自己的清白!」對於黃的回應,據《聯合新聞網》報導,L先生強調跟妻子是2015年才離婚,和解書上的日子是2010年12月,批黃顛倒是非,如果是強迫下寫的和解書,怎會要求每周碰面、孩子跟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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