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與汪小菲2021年在法院調解離婚,據了解,在調解筆錄中約定汪小菲必須支付生活費,但汪小菲從去年3月起就未履行,迄今已積欠數百萬元,大S因此聲請強制執行750萬元,法院也核發扣押命令。

汪小菲不甘被強制執行,出招反擊,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同時向法院聲請在訴訟終結之前,暫時停止執行他的財產。

法院審酌,汪小菲在強制執行程序還沒結束前提出聲請,確實有停止執行的理由,但審酌大S可能因此受到損害,去年11月裁定汪小菲提供165萬元後,在訴訟終結前可暫時停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