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鰻苗明起禁捕至10月 違者最高罰15萬

鰻苗明起禁捕至10月 違者最高罰15萬

【謝玄辰/台北報導】農業部漁業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民國112年鰻苗捕撈期將於今天(2/29)結束,除花東地區,其他縣市轄屬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明天(3/1)起為期8個月禁捕期,違者將處最高15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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