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時期威風八面、刷新NCAA籃球得分紀錄的克拉克(Caitlin Clark),加入WNBA印第安納狂熱隊(Fever)後就簽下一紙4年33.81萬(約1103萬台幣)新人頂級合約,不過完全比不上NBA職籃,與去年狀元溫班亞馬(Victor Wembanyama)的4年5520萬美元(約18億台幣)新秀約相比,差距高達163倍。

WNBA最高薪球員每年可賺24.2萬美元(約788萬台幣),遠不如NBA底薪球員的100萬美元(約3257萬台幣)。

WNBA球員也了解兩個聯盟不論收入、球迷及歷史都無法相提並論,更別提NBA至今歷經了50次的薪資協商,不過她們只想求個公平。

WNBA拉斯維加斯王牌隊(Aces)球星普蘭(Kelsey Plum)說:「我們不是想賺和男子選手一樣的錢,而是想要同樣比例的薪水。」

NBA訂定的團隊薪資總額約為總收入50%,而WNBA才10%,使WNBA各隊薪資上限落在約150萬美元,與NBA的1.36億美元相比天差地遠。

克拉克大學最終戰雖然無緣冠軍,不過收視人數高達1870萬人,刷新紀錄,即便如此,NBA的轉播權利金高達28億美元,反觀WNBA僅6500萬美元,在聯盟與球隊收入有限的情況下,球員能進行薪資談判的空間自然也被壓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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