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小貨車併排停車影響視線 21歲女過馬路遭機車撞翻釀2傷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違規停車害人不淺!台中市1輛小貨車日前在行人穿越道後方併排違停,導致機車通過巷口、行人過馬路時的視線均被小貨車阻擋,機車當場撞倒行人造成2人受傷。警方對小貨車駕駛開出2400元違停罰單,機車騎士通過行人穿越道未減速,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詳細肇事責任由警方進一步釐清。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違規停車害人不淺!台中市1輛小貨車日前在行人穿越道後方併排違停,導致機車通過巷口、行人過馬路時的視線均被小貨車阻擋,機車當場撞倒行人造成2人受傷。警方對小貨車駕駛開出2400元違停罰單,機車騎士通過行人穿越道未減速,最高可處1800元罰鍰,詳細肇事責任由警方進一步釐清。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行人挨撞事故頻繁,台中市潭子區今天(29日)上午才發生10歲女童上學途中在行人穿越道被車撞傷事故,中午又有1名張姓男子在北屯區過馬路時,在行人穿越道上被左轉的遊覽車撞上,右腿開放性骨折,送醫治療。遊覽車張姓駕駛辯稱因視線死角未看到行人,肇事責任仍有待警方進一步釐清。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彰化縣伸港鄉國小陳姓姊妹放學帶著弟弟過馬路,在行人穿越道遭休旅車撞飛,姊妹倆重傷昏迷1周至今仍未清醒。不料,台中市潭子區今天(29日)上午也有1名國小女童,走行人穿越道去上課時被休旅車撞上;離譜的是,當時導護志工就在對面,休旅車也未禮讓,所幸女童經包紮後已無大礙。
【記者鮮明/苗栗報導】苗栗縣苗栗市1名徐姓女子日前過馬路,發現有車輛違規停放在行人穿越道擋路,拿起手機欲拍照錄影,車主發現後認為徐女要檢舉,竟拿取她的手機檢視內容。徐女事後報案,控告對方妨害名譽、公然侮辱及妨害秘密罪。苗栗警分局已依規定受理,違停部份則將依法開罰。
【記者鮮明/彰化報導】國內近來發生多起車輛未禮讓行人的車禍,被稱為「行人地獄」,許多人認為應對駕駛祭出嚴刑重罰。彰化縣1名詹姓男子前年(2021年)開車經過路口欲左轉,不慎撞上使用醫療電動代步車經由行人穿越道過馬路的許姓婦人,造成許婦傷重死亡,詹男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雖改判不得易科罰金,卻以詹男已與家屬和解等理由,判他緩刑,連罰金都不必繳。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自3月31日起,若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將由現行小型車處罰2000元、大型車處罰2800元,一律提高為按法定罰鍰最高額3600元處罰。
【記者周庭慶/台中報導】又發生行人被撞事故!台中市文心路、大業路口前天(1/6)晚間發生自小客車左轉,撞倒兩名沿著行人穿越道過馬路的女子,造成兩人全身多處受傷,其中一人還有骨折,警方初步研判,自小客車駕駛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2項「汽車駕駛人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記者魏嘉良/雲林報導】開車族注意!繼斗六、虎尾兩處重點路口設科技執法後,雲林警方今(26日)宣布再增9處路口,取締路口超速、闖紅燈、未禮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行駛違規行為;宣導期過後,今年12月1日正式執法。
豐原客運陳姓司機去年底開公車左轉時,輾斃過馬路的李姓女子及1歲男嬰,僅伊拉克籍丈夫倖存。台中地院依行經行人穿越道不禮讓加重其刑,以過失致死罪判1年4月,可上訴。
花蓮市92歲謝姓老翁今天上午8時許,走在化道路行人穿越道,遭同向左轉遊覽車撞上,當場倒地不起,送醫急救因顱內出血、肋骨骨折仍有生命危險,事故原因仍待警方調查。
【記者江孟謙/台北報導】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6月30日起正式實施, 但也因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挨轟是「白癡政策」,交通部也緊急喊卡,將於下周再研議新規則後進行公布。警政署也說明「現行」規定,「路口無人指揮時,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1個車道寬(約3公尺)以內及前懸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為取締認定基準。」
【記者陳怡文/台北報導】為擺脫「行人地獄」國際惡名,交通部提高不禮讓罰則,6/30起由3600元變成6000元,記違規3點、聽3小時道安,但近日也出現行人站斑馬線上發呆等,成「行車地獄」,公路總局今也喊話,行人穿越道路應行走行人穿越道,千萬不可低頭滑手機,行人也可能是駕駛人,應抱持同理心。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台中市大里區1名婦人昨天(2日)下午推著1台嬰兒車過馬路,不但未走行人穿越道,走到一半不知何故還將嬰兒車停在十字路口,自己卻往回走,路人見狀連忙衝到路口推回嬰兒車,過程被民眾行車紀錄器拍下PO網,網友看了直呼「太離譜」。警方表示,此行為相當危險,並已違規,最重可處2400元罰鍰。
台中李姓女子昨天開車行經東區1所國小旁路口,車輛左轉時卻從後方撞上2名行人穿越道上的學童,造成2人擦挫傷,事故原因待警方調查,事故影片經轉發網路後,引發網友熱議。
【記者鮮明/台中報導】行人過馬路頻頻挨撞,台中市交通局為了保障行人安全,在南區行人穿越道試辦感應式照明,只要行人在綠燈時過馬路,照明光源即會亮起,輔助汽機車駕駛注意路況,會在小綠人倒數7秒「放閃」,提醒行人快步過路口或等下個綠燈再通行。交通局,今年將分階段於全市20多處重要路口擴大設置。
【王怡人/綜合報導】花蓮市92歲謝姓老翁昨天上午8時許,走在化道路行人穿越道,遭同向左轉遊覽車撞上,當場倒地不起,送醫急救因顱內出血、肋骨骨折傷勢過重,於昨天晚間7時許宣告不治。
行人地獄事件又發生,台中市簡姓男子今天上午開車行經北屯區某路口時,撞上過馬路的蔡姓女子,造成蔡女手部骨折送醫,警方初判汽車搶通過行人穿越道,將依相關規定開罰。
【記者凃建豐/高雄報導】網路流傳15秒高雄「前鎮區二聖路與瑞祥街口車輛未禮讓行人」影像,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 條規定,車輛行經行人穿越道或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時,均應暫停讓行人先通過,並與行人保持3公尺以上距離(約1個車道寬度或行人穿越道上3個枕木紋的間隔),違規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最高可處罰3600元。高雄市前鎮警分局今(13日)表示將依據影像畫面,針對各違規逐一依法告發,並持續針對該路口路段加強執法取締。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交通違規檢舉,靜態項目去年4月底限縮僅能檢舉停在路口、公車招呼站、消防車出入口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態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昨天三讀通過,除恢復可檢舉人行道、行人穿越道等違規臨停,也增列在橋樑、圓環、隧道、快車道等地方臨停,或行經行人穿越道未減速等,民眾均可提出檢舉。
【記者高鈞麟/台北報導】近來網路流傳一段影片,北市大安分局交通隊警員騎乘重機,在建國南路一段未禮讓老婦通行行人穿越道,警方的行為也引發爭議。對此,大安分局指出,事發時,老婦雙腳還站立在人行道上,尚不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法針對警員開罰及懲處,但日後仍會加強警員教育,以確保行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