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系男大生太惡劣!用這招騙國中妹裸照還外流 遭逮辯:我有精神障礙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台北某大學法律系李姓男學生2021年透過臉書,搭訕國中女生小雨(化名),李男誘稱:「有無興趣賺錢?傳10張裸照(有露臉)可獲得2至3萬報酬。」小雨因家境關係須打工賺取學費、生活費,為了籌錢,她咬牙自拍裸露胸部及下體照片17張、全裸自慰影片1段傳給李男,但不僅沒拿到講好的報酬,李男還分飾多角,逼她繼續提供裸照,小雨拒絕後,李男竟把先前的裸照傳給她的3個臉書好友看,還嗆將裸照放成人網「讓全世界看到」。高等法院依引誘少年製造猥褻電子訊號等罪,將李男判刑6年,另依恐嚇少年罪判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