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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師法》三讀!提升職業安全 妨害社工業務處3年以下徒刑

《社工師法》三讀!提升職業安全 妨害社工業務處3年以下徒刑

【記者施智齡/台北報導】伴隨家暴、虐童案頻傳,社會工作師(社工師)經常需隻身到家庭暴力前線,訪視個案,立法院會今三讀通過《社會工作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增訂以強暴、脅迫、恐嚇方式妨害社工師執行業務,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若致社工師於死者,則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只上銬社工!還有更誇張的 律師驚爆「回捐潛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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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律師 要評論這位社工的「惡行」之前,我們先得要瞭解,社工在這個社會裡的角色。 社工,不是志工,是社會工作者的簡稱。他們平常從事協助弱勢者的工作,包括性侵害、家暴、請領社會福利補助、未成年子女訪視、老人照護、青少年工作等等,都是由社會工作者負責。社工們大多受雇於各種社會福利機構,少部分在政府機構上班,他們的工作時數、情緒勒索與承擔壓力,高到可怕;他們的薪資與福利,低到驚人。這種「社工幫助弱勢者」的情形,簡稱「近貧幫助赤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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