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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三線一星警官幫詐團洗錢賺4021元 判1年定讞將入獄

海巡署三線一星警官幫詐團洗錢賺4021元 判1年定讞將入獄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海巡署秘書室前三線一星警官洪肇義,被控擔任海巡署視察時,幫助詐團洗錢,他以辦案、投資為由,要求下屬提供銀行帳密供詐團洗錢帳戶,一審高雄地院審理後依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等罪,判洪1年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4021元,洪男上訴二審高雄高分院後,合議庭駁回上訴,全案再經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再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洪男將入獄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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