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弊案最大問題是「京華城」屋齡年限未到30年,完全不具危老條件也就是建物條件必須屋齡30年以上,而危老建築條件除屋齡外,還有若屬無電梯或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標準,或經建築主管機關評估有危險之虞應補強或拆除者,或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未達最低等級者,且未具文史紀念價值之合法建物。而此次「高雄國賓」危老案屋齡已遠超過30年,而結構是否有危險疑慮,成為此次爭議最大焦點,抗議者以前後不到2年時間,結構安全評估報告R值從不到30,變成65.71到危老,認為給予超高容積1142%過程不合理,因此要求複檢。
針對「高雄國賓」爭議,藍營民代與抗議里民住戶圍繞在結構安全危險評分,高市府工務局原先以109年為「建物公共安全申報」所做耐震評估申報風險值,111年則為「危老重建申請耐震能力」,111年著重整體建築物高低樓層不同結構系統進行計算評估,兩者學理不同,原先堅決無不法,到最後陳其邁定調決定委託第三方進行重新評估,該決策也讓原先就屬第三方「台北市結構技師公會」立場剛尬,等於要找第2家第三方來檢視第一家第三方,未來結果仍與北市結構技師公會相同,符合危老資格則爭議可落幕,若評估出現逆轉「高雄國賓」不具資格,那問題變得十分嚴肅,不僅北市結構技師公會臉上無光,更可能衍生出是否有弊案或不為人知內幕?
然而地主方若不申請危老獎勵,是否就無法興建高樓?其實也並非如此,「高雄國賓」案若放棄危老獎勵改採申請開放空間容積獎勵、輕軌容積增額獎勵等,總計35%獎勵跟原先危老獎勵值36%落差有限,差別在於對開發商而言危老成本相對低,但無論採哪類獎勵均可興建超高住宅,對於未來周邊大樓,景觀遮蔽勢必影響房價,至於土質鬆軟問題,在愛河沿線近年來已興建數千戶超高住宅,以目前建築工法均可克服。
針對後棟建築若有疑慮是否可要求市府「複檢」,有無需申請者也就是地主方同意?未來若有相關事件能否比照辦理,高市府回應,該案因台北「京華城」事件受到矚目,因此市府「主動」再請第三方申請建物危老重建初評,費用將由市府自行吸收,至於未來是否比照辦理還要看個案判定!
據了解再次找第三方初評費用大概落在15-20萬元,市府為讓爭議快點落幕,將花市庫費用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