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榮泰表示,總結13日上、午兩場會談,第一是中央、地方都希望依照新版《財劃法》,能夠討論出回歸地方自治事項的事權分配內容,並清楚明白告知地方政府,使其有所依循;至於部分縣市首長認為有必要就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及計畫型補助款等詳細設算內容進行釐清部分,他也請主計總處適時與該等縣市首長會後進行必要性說明。

卓榮泰比喻,認為中央對地方的補助好比有兩個包,一個是錢包、一個是公事包。錢包裡面多的是依照新版《財劃法》後,地方可能多的財源;而公事包裡面有財源、有地方自治應辦事項,也有中央與地方依照權責、財力級次分別共同負擔事項。因此,錢包與公事包合起來就是中央對地方的補助,以及回歸給地方的自治事項。

卓榮泰指出,依據新版《財劃法》所設算出來的結果,各縣市呈現極大差距,尤其統籌分配稅款的計算結果非常失衡,其中營利事業營業額比重達30%,但大公司營業額的所在地可能在六都之中的臺北市或新北市,而其他地方負擔的成本與付出,皆沒有計算在內,導致城鄉嚴重失衡。此外,在人口指標方面,部分地區有較多高齡長者或幼童需要照顧,而新版《財劃法》卻未考量人口結構因素,無法給予這些鄉鎮、城市更多預算協助;另一方面,在土地指標部分,土地面積僅以行政區域計算,但從事農、林、漁、牧、工、商活動,各代表不同土地價值,此次《財劃法》修法未考量相對應的管理成本,造成負擔國家糧食供應的農業縣在計算過程中,明顯不及於工商大縣。

卓榮泰表示,去(113)年12月20日新版《財劃法》表決通過,但表決過程相當倉促,不僅未有討論空間,修法版本亦一再更新,甚至連表決現場秩序都相當混亂。有鑑於此,今(114)年2月27日行政院提出覆議案,3月12日他赴立法院進行口頭報告,在覆議文及報告文中均清楚載明新版《財劃法》條文內容矛盾錯誤,許多餘數無法分配,但此一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換句話說,行政院當時希望立法院重新審議條文的機會被否決,因此今天行政院沒有任何立場,就新版《財劃法》錯誤部分做任何動作,唯有立法院應對自己造成的錯誤向國人負責,並進行修法,請立法院勇敢面對。

卓榮泰歸納上午11位縣市正副首長談話重點,包括:第一,普遍認為新版《財劃法》法條存有問題、計算公式錯誤,必須尋求解決;第二,不論統籌分配稅款獲配多寡,多數縣市正副首長認為必須重新檢討水平分配,也有首長提到「獲配多的、獲配少的,必須將心比心,以取得城鄉均衡」;第三,普遍認為應尊重地方制度精神,將地方自治應辦事項回歸地方政府承擔,這也是應該要做的,只是地方縣市首長希望中央清楚說明回歸地方事項內容;最後一項是,普遍認為要解決上述問題,全盤檢討《財劃法》是未來必須走的途徑,而不僅只針對計算公式錯誤進行修改而已。

昨日上午出席研商會議之11位地方正副首長包括:臺北市蔣萬安市長、新北市侯友宜市長、桃園市張善政市長、高雄市陳其邁市長、新竹縣楊文科縣長、新竹市邱臣遠代理市長、屏東縣周春米縣長、澎湖縣陳光復縣長、連江縣王忠銘縣長、金門縣李文良副縣長及基隆市邱佩琳副市長。

「十五縣市站出來!捍衛地方補助」記者會 苗栗縣長鍾東錦(左起)、新北市長侯友宜、台北市長蔣萬安、台中市長盧秀燕、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花蓮縣長徐榛蔚。彭欣偉攝
「十五縣市站出來!捍衛地方補助」記者會 苗栗縣長鍾東錦(左起)、新北市長侯友宜、台北市長蔣萬安、台中市長盧秀燕、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花蓮縣長徐榛蔚。彭欣偉攝

卓榮泰也強調,新版《財劃法》造成的問題,今年不解決,以後每年都存在。因此,行政院該做的事,就是建立一個可長可久的《財劃法》。行政院可以再邀集地方各首長及財主人員共同討論,未來避免僅採用人口數量及土地面積多寡等指標,就改變臺灣各縣市的財政命運,造成城鄉失衡,必須合理規劃,讓水平分配更合理,包括考量各地方人口結構、土地管理成本;同時,財產稅成長率也應適度管控,必須遏止助長炒房的不當行為,否則容易炒房的地方,自然更容易獲得更多稅金來源,這些都必須全盤考慮在內。

卓榮泰並重申,對於新版《財劃法》造成國家財政重大危機,唯有透過全盤修法才能解決。中央、地方不是只針對計算公式錯誤的修正而已,這是立法院該負責的;同時,中央、地方也不是僅解決明年的問題而已,倘若此一問題不澈底解決,明年仍會重複上演城鄉失衡、分配不公的問題。因此,行政院必須全盤檢討,並與各縣市充分討論後決定是否再次修正新版《財劃法》,以達成「均衡城鄉、均衡臺灣」目標。

昨日下午出席研商會議之11位地方正副首長及代表包括:臺中市盧秀燕市長、臺南市黃偉哲市長、南投縣許淑華縣長、雲林縣張麗善縣長、花蓮縣徐榛蔚縣長、宜蘭縣林茂盛代理縣長、嘉義市黃敏惠市長、彰化縣周傑副縣長、嘉義縣劉培東副縣長、臺東縣王志輝副縣長、苗栗縣陳斌山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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