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諭發文表示,2年前她在總質詢時,問了時任的陳建仁院長兩個關於「貨物稅」問題,第一是電視、顯示器、手機,哪個需要課貨物稅?答案是只有電視要,顯示器只要把視訊盒拆開賣,就不是電視,至於為何手機、筆電、平板沒納入,因為上次修法是30年前,那時沒這些東西。
再來是麥香紅茶、100%果汁、手搖梅子綠,哪個要課貨物稅?答案只有麥香紅茶,因為貨物稅條例只規範「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所以同樣一杯有糖飲料,因為產地不同,就有完全不同的稅制待遇。
而這個亂象到近日才終於有些改變,本週二在朝野的共識下,立法院終於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宣告無糖飲料納入100%果汁的免徵行列,而電視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也一律免徵。
不過這雖然解決她第一個問題,但含糖手搖杯依然不用課徵,便利商店含糖飲料卻還是要,且這次修法還是放過了貨物稅當中「稅收比例最高」的大魔王「汽機車貨物稅」,民眾買車要繳25至30%的貨物稅、買機車要繳17%的貨物稅,「一切的原因,是因為近八十年前,貨物稅條例在立法的時候,把『汽機車』當成奢侈品。」
王婉諭直言,這才是真正的租稅不正義,她認為公平的稅收、合理的支出分配,才是真正的還稅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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