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團總召王立任議員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7條規定,投票所工作人員若其戶籍地與工作地屬於同一選區、同一直轄市,選務機關得允許其於工作地投票。這項彈性設計本應保障監票人員在完成選務工作的同時,也能順利行使投票權,但台中市選委會卻全面選擇不開放此權利,理由僅為「作業不及」,令人質疑是否為政治考量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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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芬郁、施志昌、黃守達等議員痛批,區公所此次操作是技術性干預選監人員監票及投票權利,更質疑是台中市對罷免案啟動黑箱操作的第一步;監票人員在同選區監票所投票已行之有年,為什麼遇到這一次大罷免的投票,就出現這麼多的狀況?
對此,台中選委會表示,依規定戶政機關之投票人名冊須於7月6日編造完成並於7月8日至10日公告閱覽,7月7日因丹納斯颱風來襲,台中市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依規定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推薦之監察員名冊延至7月8日送達選委會,以致不及列入工作地投票造冊,如選務工作人員無法於工作地投票者,仍可於投票當日返回戶籍地投開票所投票,不影響其投票權益。
另外,謝家宜、江肇國議員也批評,部分非國民黨籍推薦的監察人員被延後通知導致無法參與假日講習,恐因此喪失監票資格,像北屯區公所3堂講習有2堂在7/12(假日)、另1堂7/16是平日,公所在7/11才發出公文通知,許多人未接到通知,接到公文也未必來得及調整時間或請假,民眾擔任監察員的權益嚴重受損。
針對講習的問題,台中市選委會表示,今天已函請各區選務作業中心,為務使選務人員便於參加,如有需要於7月19或20日(星期六或日)加開講習場次,提供無法參加原排定場次講習之選監人員參加,以利執行本次罷免案投開票所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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