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洋以情、理、法三方面解釋,以法而言, 根據《國家機密保護法》,總統本就有權核定機密,也有權在法律框架下、保密協定分享。
以理而言, 主動分享,代表執政者與在野黨建立合理的「責任共同體」,共同扛起國安責任。這不僅是為了「國安一致對外」的政治合作,更是要建立起「知情者的政治責任」,讓所有參與者都能基於事實來監督與判斷。
以情而言, 分享國安簡報,正是希望為國家建立一個超越黨派的合作慣例,讓政治回歸良性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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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伯洋認為,以法律作為堅實的基礎,建立起合理的問責制度,再用誠意開創良好的互動慣例,這才是一個現代國家的文明表現。如果一個政黨,選擇拒絕文明、踐踏法理情,那它不僅會讓自身的問政持續地荒腔走板,更會讓台灣在外部威脅環伺下,陷入自我削弱的險境,動搖我們的民主根基。
沈伯洋認為,聲稱要討論把國安簡報直播、討論什麼時候接到電話、討論內容是不是自己期待,都是在扯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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