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地檢署去年偵辦私菸案,懷疑海巡署偵防分署及台中、彰化警局人員洩密並收受賄賂,發動搜索約詢28人到案,其中包括10名警員及3名海巡人員。檢察官偵訊後將2名涉案海巡人員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彰化地院漏夜開羈押庭,2人否認部分犯行,林員被裁定羈押禁見,劉員以1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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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員坦承洩密、公務員假藉職務上機會違法利用個資罪等犯行,否認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罪嫌,但相關證據可認其罪嫌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加上林員與其餘被告供述不一,且此案仍有關鍵共犯未到案或未經傳喚,裁定羈押禁見。

海巡署表示,偵防分署啟動內部調查程序,全面清查及加強法紀教育,精進防弊措施,並全力配合地檢署偵辦,杜絕類案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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