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調查發現,林女在酒店上班,與酒客呂男自上周六(7日)起包了姜姓白牌車司機,並於8日上午登記入住花蓮一間摩鐵。據姜姓司機向警方供稱,8日下午1時許應呂男要求開車載著2人前往化仁海堤,到了之後2人就下車往海邊走,當時姜男見周遭景色十分偏僻,心中就隱隱覺得不安,當下還傳訊息給林女,詢問是否有發生什麼狀況,但林女沒有回應;過了一段時間後,姜男見只有呂男獨自回來,隱約察覺林女「可能出事了」,但害怕自己也被捲入、甚至遭滅口,因此不敢過問。

呂男落網時,先是供稱林女與他人有債務糾紛,他替人討債,但卻拿不出任何本票證明,最後才又翻供稱在酒店時花了很多錢在林女方身上,但要求進一步交往與發生關係時遭拒,才憤而行兇。
從水利署的監視器可發現,當時林女與呂男同行到海堤,2人發生肢體衝突後,女遭男毆打,並把林女推入海中,林女從化仁海堤落海後,隨著海水往北飄,在太平洋公園岸際被發現。警方昨(9日)凌晨拘提涉嫌殺人的呂男,並帶回開車的姜姓白牌車司機,經花蓮地檢署訊問後,認為呂男涉殺人等罪嫌,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於今早裁定羈押獲准。另白牌車司機姜男則無羈押必要,以10萬元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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