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憲表示,如果行政院覺得這樣說太過白話,會傷害到玻璃心,他也可以換成公文用語「浪費公帑」,但這仍舊無法改變行政院苛扣地方補助款的事實。
他強調,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是「法律義務支出」,且依據《憲法》147、163條,《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8、12項及釋字520,這是憲法義務,再加上《地制法》69條、《財劃法》30條、《中央政府對地方補助辦法》,都是法律依據,但不懂得依法行政的行政院,竟然大刀砍掉法律義務支出,才真正該跟人民認錯。
吳宗憲以宜蘭為例說明,7月以後宜蘭一次被砍掉10億元,下半年開始,全國各地方就憑空消失636億元,這些都是用在孩子的營養午餐費、年長者的津貼、身權者的補助,以及警消等地方上的基礎建設。
他怒轟,中央拿著史上最高預算,砍人民救命錢的同時,還要求地方『共體時艱』,請問這與晉惠帝「何不食肉糜」有何不同。「奉勸行政院,要人道歉,先拿出道理來!做錯事還死不認錯,只會凸顯自己心虛,也讓人民更看不起你們」。

在超市遇見「山下智久」 一把菠菜竟吸30萬人朝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