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因涉及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26日被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違背職務收賄、公益侵占及背信等四大罪,被具體求刑28年6月、褫奪公權10年、併科罰金新台幣5000萬元。
而他的臉書在下午發文痛批偵查結果,全文如下:
北檢終於偵結起訴,柯文哲遭求處28年6個月重刑。我們曾以為,柯文哲主席遭羈押長達四個月,配合檢調辦案,在檢調上窮碧落下黃泉、鋪天蓋地輪番審訊下,北檢應該能提出具有基礎事實的證據,供全台大眾檢視,以證明他們沒有政治迫害、沒有押人取供,然而在今天北檢的起訴書裡我們只看到:
收賄沒證據、沒金流,只有各種編派故事、羅織罪名、證據拼湊如補丁、破綻百出
北檢說,210萬的 合法政治獻金,就是給柯文哲的賄款;北檢說,柯文哲出席公開動土典禮,證明他有意圖利京華城 ;北檢說,沈慶京前前後後領了1600萬,就是給了柯文哲1500,但除了數字相近,錢由誰給?怎麼給?在哪裡給?全都沒有交代,北檢的起訴書只能寫得出「某時地」。
「某、 時、 地」?這就是辦案四個月的偵查結果?我們完全無法接受如此粗糙的司法品質,民主台灣的人民,更絕對無法容忍押人取供、台灣民眾黨要求揭開司法黑幕,沒有證據就放人!
26日下午台北地院公開抽籤決定承審法官,茲事體大,我們主張審理過程應全程公開。同時,台灣民眾黨也召開國際記者會、我們不能放任司法迫害人權。
司法公正,不是柯文哲一個人的事,也不是台灣民眾黨的事,是攸關全體台灣人的大事。我們懇請各位對台灣司法還存有一縷希望、不願司法沉淪敗壞的朋友,共同關注這場記者會,把台灣司法現況分享到全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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