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淑華在臉書發文,開頭就表示「回捐機制儼然淪為洗錢白手套?或是左手換右手放入自已口袋?」指出台北市政府推薦擔任富邦金控及其子公司的獨立董事共有9席,包含富邦金控、北富銀、富邦人壽、富邦產險及富邦證券,且每位富邦獨董月支領新台幣15萬元報酬及3萬元車馬費,還會支領盈餘分配及其他酬金,每位獨董3年任期下來,本薪加獎金是千萬以上。
許淑華表示,按照規定除了每月15萬元報酬和3萬元車馬費以外,剩下的盈餘及其他酬金,必須捐給市府或是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構或團體,但不能捐贈與獨董有利益關係的機構或團體。根據市府的索資,2015年到2023年,每位獨董平均捐贈超過500萬,讓許淑華不禁質疑「市府如何查核受贈的機構或團體,與獨董毫無關係呢?」
她也提到最近有新聞披露,柯文哲身邊的要員大玩「左手捐右手」的伎倆,來逃避監督,她在質詢北市府財政局時,官員也支支吾吾,講不出來,再來,她要求市府提供獨董們捐贈名單時,又拉出「個資法」擋箭牌,說涉及個人隱私而不便提供。
不過,實務上檢察官講得很清楚,「根據個資法第16條第2款,為維護國家安全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在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公務機關可以揭露蒐集來的資料。獨董回捐當然涉及公共利益,更應該公開揭露,如今卻根本無法求證及查證!蔣市府遮遮掩掩蓋資料,儼然成為柯市府幫凶」。
因此,許淑華表示,為確保這些捐贈款項真正造福市民,她建議北市府法務局和財政局修訂「臺北市政府投資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推薦獨立董事遴選作業要點」第4條,規定捐贈盈餘必須回捐市府,專款專用於公益用途,並公開透明。此外,政風處應立即將柯文哲市長任內推派獨董之捐贈明細資料移送給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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