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婉諭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民間團體一直倡議人工流產去刑罰化,時力也曾提出《生育保健法》修法,主張不論流產或結紮都不需配偶同意,想不到法務部沒能與時俱進推動墮胎除罪化,反而還提出荒腔走板的加重墮胎罰金,「讓台灣的女性權益倒退40年,再度鎖上父權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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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表示,女性懷孕未必是100%出於自願,甚至有可能是因為性暴力、性犯罪而不幸受孕,懷孕後的風險、責任、歧視等,國家不但沒有給予適當幫助,反而還用法律來限制她們的選擇,這對女性是不公平的,「女性的子宮,不是任何人的所有物。身為女性與一位前立法者,我要強烈呼籲法務部,儘速撤回這種荒唐的修法,別讓向來自詡亞洲人權燈塔的台灣,貽笑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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