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府強調,依《預算法》54條規定,總預算如未依限完成審議時,支出部分新增計畫須待總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延續性計畫支出超過上年度預算增額部份亦無法動支,如114年度中央總預算案未能如期通過,高雄市政相關建設恐無法順利推動執行,將嚴重影響市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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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說明,高雄114年度總預算新興計畫編列包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服務擴充2.7億元、岡山區嘉興里華岡里廢污水排放建設1.93億元、消防救災裝備器材及緊急通訊系統0.85億元、大港旗津領航計畫0.49億元、里長年終慰問事務補助0.67億元等。

此外,114年延續性計畫較113年增加131億元,囊括社會福利、交通網絡、原鄉部落、文化建設等多項民生設施及經濟重大建設,包括長照2.0計畫55.13億元、兒童托育補助13.82億元、住宿式服務機構補助計畫11.76億元、2-5歲育兒津貼3.68億元、補助準公共幼兒園2.58億元等社會福利面向,以及部落道路改善及宜居部落建設0.26億元、圖書分館耐震補強0.78億元、消防車汰換0.81億元、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1.1億元等計畫。

中央總預算未過,影響高雄市政部分。市府提供
中央總預算未過,影響高雄市政部分。市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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