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拿下師鐸獎的退休女老師陳月妹,10年前自菜市場購物返家,卻遭死刑犯劉志明持鐵鎚重擊,造成其頭部頂骨和額骨凹陷,最後粉碎性骨折大量出血身亡,劉志明在過程中犯強盜、性侵、殺人等行為,5度被法院認定所犯為嚴重之罪,依強盜殺人等罪判處死刑,但卻多次被最高法院撤銷,更4審後改判無期徒刑,最高法院於4日以檢察官上訴理由不完備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被害女老師丈夫張介能今(5)日悲憤表示,其實更四審逆轉那一刻就知道「完蛋了」。張介能直言,「十年以來,都被戲弄了,被凌遲了十年,講好聽一點,就是把應該要走的程序走完,我們被拉著被迫著演戲,被它踩、被它凌遲」,張介能說,接到律師通知的電話時,正在拿刀子割香蕉,恨不得可以手刃兇手。

王鴻薇今(5日)在臉書發文,「司法院與惡的距離,重擊頭部性侵咬掉乳頭殺人犯不用判死」。她指出,憲法法庭宣告死刑合憲之後,這些不甘心的司法權再度挑釁國家人民的底線,今天五度依強盜殺人罪判處死刑的殺人犯殺人犯劉志明,更四審改判劉無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換言之劉犯正式成為釋憲宣告死刑合憲後,第一個逃死的惡徒,對被害者家屬與全國人民,敲響了司法公平正義的喪鐘。

王鴻薇表示,殺人犯劉志明10年前持鐵鎚擊殺素昧平生、曾獲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他酒後見女老師正要開車離去,打算搶走車輛代步,就以鐵鎚重擊女老師頭部,自己坐入駕駛座,再將女教師拖入後座,拿鐵鎚敲她頭部,害女老師當場昏厥。沒想到女老師之後甦醒,他再拿鐵鎚重擊她的頭13下,並搶走死者皮包裡2000元、還性侵,最後將女老師反鎖車內逃離現場,女老師最終因頭部頂骨和額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並大量出血身亡。檢警事後調查,發現女老師不僅被性侵,乳頭還被咬掉、吐一邊。

王鴻薇也痛批,這樣罪大惡極的罪犯,歷審認為他犯嚴重之罪,難以期待可教化,但多次被最高法院撤銷,司法院的意思很清楚,就是不准判他死刑,更四審終於有了「廢死自己人」認為劉犯就醫療角度而言,不能完全排除劉有更生改善的可能性,而改判無期徒刑,讓他獲得這張免死金牌。

王鴻薇強調,死刑憲法法庭雖然宣告合憲,但是這些大法官就是要造成實質廢死的效果,如今果然風聲鶴唳,這第一位逃死的犯人,恐怕不會是最後一位,而被這群縱容罪犯的大法官,不要以為可以在學術與執政黨的高塔裡躲著,這個社會永遠不會原諒這些他們以及這些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