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指出,近期京華城案逐漸升溫,過去多次被質疑的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創下史無前例、讓不具都更資格的改建案,取得爆增840%容積,甚至違法自行創設容積獎勵,送給威京集團超過5000坪的樓地板,直接入袋財團,很明顯已涉嫌圖利;隨著時任的北市都發局官員、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再到都審會委員,陸續被檢調約談,甚至彭振聲被以涉嫌重大遭限制出境,顯示整個京華城案涉嫌違法程度愈來愈高。
吳崢表示,彭振聲聲稱對整個京華城案的辦理,是出自於最高行政首長的裁量權,亦即指示是完全來自於柯文哲,如今彭振聲因涉嫌重大,柯文哲又如何置身外於京華城案之外?其實,整個京華城案就是先射箭再畫靶,一開始就已決定要幫助京華城取得都更獎勵,更用北市府的預算找相關專家來幫京華城解套,即使專家學者在會議上提出許多反對使用都更奬勵意見,柯文哲仍視若無睹,用最高行政首長的裁量權,一意孤行的將超過5000坪樓地板面積送給京華城的威京集團,難道這不是明目張膽的圖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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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指出,台北地檢署星期一以被告身份傳喚彭振聲,歷經3個小時偵訊後,檢察官認定彭振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瀆職罪嫌重大,諭知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2020年柯文哲說「貪污來自縱容,長官不可能不知情」,柯文哲身為彭振聲長官,面對彭振聲已被列圖利罪被告,竟然一如往常,完全靜悄悄、毫無說明,甚至這二天直播時只敢談政治獻金爭議,對彭振聲列被告完全沒有發言。
簡舒培強調這起案件有兩個重點,第一,柯文哲的爛攤子「京華城案」、「北士科案」等偵辦調查,已經越來越接近核心,也就是當時最高行政首長柯文哲;第二,檢察官認為彭振聲涉嫌重大,卻能不羈押,代表彭在偵訊中,相當配合調查,不當余文,更要力拚不要成為李述德。
簡舒培表示,日前彭振聲審查京華城案時,柯文哲曾經關心過京華城的要求,而且在京華城都市計劃案公告公文簽核時,他曾經問過都發局准用都更容積的法源依據為何,台北市都發局同仁說有召開過專家學者討論,因而彭振聲認為「京華城准用都更容獎是最高首長的裁量權」,因此把京華城都市計劃變更公告,呈上由最高首長決行。在柯文哲任內京華城案獨享二個「唯一」,「唯一」由市府協助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以及「唯一」由民間機關提送的都市計畫變更案,並且由柯文哲親自簽准決行。
簡舒培補充,台北市政府都發局於2020年10月12日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議,但根據專家學者諮詢會議紀錄,無論是都發局都市設計科、都市更新處、專家委員都在質疑容積獎勵適法性及其法令依據,會議結論更對容積獎勵持反對意見,要求京華城刪除。她強調,京華城案是柯文哲接受陳情後,轉交交辦都發局,並親簽核定讓都發局將京華城爭取容積案送都委會研議,也是柯文哲蓋章核定決行由民間機提送的都市計畫變更案,讓京華城得準用都更容積獎勵。身為當時最高首長,難道柯文哲至今還是不出面回應嗎?
律師陳又新表示,威京集團當年以捐地為由,成功將「第三種工業區」變更為「第三種商業區」,使容積率從300%提高為560%,北市府另給予「允建樓地板面積保障」,可蓋到12萬0284.39平方公尺,換算容積率達646%。現在京華城要拆除重新開發,應該也是回歸原容積率發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做出判決,認為之前的允建保障屬於「一次性」,重建後不應再次適用,而須回歸「商三」法定基準容積率上限560%。
陳又新說,柯文哲明顯違反現行規定,京華城案不是都市更新,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做出判決,不可再有其他擴張容積獎勵,且柯文哲也不能主張擁有裁量權,逕自將容積率從560%提高到840%,這是違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的判決。柯文哲自以為說「對啦圖利,哪個地方不合法?」,但在這兩個前提下,請問柯文哲是以什麼理由合法圖利,請拿出法律依據,目前看起來是完全違法。
陳又新補充,以刑事稽查慣例這類的大型案件,先前檢察官可能已秘密偵訊台北市府相關局處首長及官員,檢察官通常都會提醒,偵訊後不能談訊相關內容,否則恐有滅證、串供疑慮。京華城案已經延燒到審議委員會委員及副市長,接下來可能很快就會收網,前副市長彭振聲的角色看得出來,這個案子很大機率是朝向起訴的方向,因為彭振聲本身就是被告,又被限制出境出海,很明顯代表檢察官認為有被羈押的必要,目前不知道彭振聲配合辦案到什麼程度,讓檢察官認為不用羈押也不影響後續偵查,所以下一步應該就輪到柯文哲被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