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賴清德9年前就演過這一齣戲,時任台南市長的他,因為操盤台南市議長失敗,自己認定「守護自由民主憲政」,超過200多天拒絕進台南市議會進行市政報告,結果被監察院彈劾,賴還反指監院違法濫權、傷害民主。
現在,國會改革修法三讀通過,賴清德卻再度舉著要合法、合憲的大旗,自己判斷「有違憲疑慮」而拒絕到立院做國情報告,堅持要等候憲法法庭裁判結果,屆時若一切合憲,難道賴清德又要指憲法法庭傷害民主?難道賴清德不知道,全國人民都看著總統不遵守三讀通過的法律,只堅持個人主觀想法,如果人人都有樣學樣,事事先吵再說,認為反正有一半賭贏的機會,這樣下去制定法律還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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