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院昨(11)日下午2點第三度開羈押庭,法官最終在下午5時許裁定鄭文燦收押禁見,隨後他上警備車被押至桃園看守所,編號為「2350」。
鄭文燦昨晚在桃園看守所度過第一夜,看守所今天上午8時開放律見,陳永來在上午8時35分抵達,全程表情嚴肅不發一語,直至離開時面對媒體問到鄭文燦狀況時,他才簡單回答:「很好,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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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自稱是鄭文燦友人的男子,今天上午9時許到看守所旁的福利社登記花費1992元(監守規定個人最高只能購買2千元用品)為鄭文燦添購換洗的內衣褲等日用品,並由監所人員轉交給鄭文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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