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義川昨天在Thread發文,並貼出「113年度台中市機動車輛排氣管汙染管理事務計畫」決標公告,該計畫今年4月16日招標,預算金額500萬元,由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495萬元得標,其中羅廷瑋名列評選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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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義川還貼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函示「政府採購法」第94條第2項,內容指立委屬政府機關現職人員,不得擔任機關採購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委員。王義川留言酸說:「厲害啦!立法委員羅廷瑋介入政府採購案,直接當評選委員欸!全台首創,台中之光!有沒有違法呢?要問台中市政府」。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邀請無監督關係之民意代表擔任專家學者以外之採購案評審委員,雖無違法,但確有改進空間,環保局會深刻檢討,未來將以更嚴謹周延的態度選任評委,以避免不必要的誤會。
羅廷瑋上午透過聲明表示,本人受台中市環保局邀請擔任評審委員,是秉持對公共政策的初衷,並完全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相關規定,且台中市民長期遭受排氣管噪音汙染已不堪其擾,本人長期關注排氣管汙染相關事項,希望能夠維護民眾居住品質安寧。
羅廷瑋說,依據現行採購法規定,評選委員會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該採購案依規定委員中教授有三位,佔三分之一以上,本人完全符合規定;再依採購法「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規定,專家、學者以外之委員得為機關之現職人員,並得包括其他機關之現職人員,本人亦符合相關規定,「本人對於因政治因素而屢次遭人造謠抹黑,深感遺憾,特此澄清」。
王義川則持續發文說,台中市政府其他局處都沒有立委擔任採購案的評選委員,「為什麼到現場羅廷瑋還是堅持他去當評選委員沒有任何違法或不當,那台中市政府後續應該繼續聘他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