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近日三讀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增修案,行政院昨天在院會後,正式呈文總統賴清德核可,要將該法案移請立法院覆議,並提出7大理由,包括沒有實質討論、過程有瑕疵,違反民主原則;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漠視法律正當程序,違反程序正義;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黨團總召黃國昌表示,原以為整個國會改革法案的審查過程中,造謠的僅是部分民進黨綠委與側翼,想不到行政院院會也帶頭造謠,令人震驚遺憾,中央行政機關沒有展現應有的高度和格調,民眾黨團對此強烈譴責。

黃國昌指出,行政院稱「國會改革沒有經過實質討論」,但法案經過了數次專案報告、詢答、委員會、公聽會與黨團協商,院會逐條討論再到表決,「何來沒有實質討論?」反觀民進黨立委動輒人身攻擊、抹黑,提出40次散會動議干擾議事,才是違反民主。黃國昌呼籲卓榮泰好好回想過去8年,民進黨可以連總預算案都沒經過委員會,反而在野黨經過慎重審查程序,卓榮泰別再造謠。

再者,行政院稱「質詢總統違憲」,黃國昌反批,行政院根本不知所云,按目前憲法增修條文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本來就可以邀請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在不明瞭的地方可以提問,何來有混淆雙首長制的問題?尤其總統賴清德選前承諾,總統有義務到立法院來進行國情報告,並願接受立委國情質詢,「民進黨是選前騙票、選後賴皮!」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黃珊珊。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針對「無條件調查民眾」,黃國昌痛斥,行政院用不實資訊引起社會恐慌。調查委員會或聽證小組是對事不對人,成立要件嚴謹,要經院會決議,調查對象是相關「議案」或立委相關權責「事項」,多為涉及政府採購案或是承攬政府重大公共建設案的相關人事,才會被邀請到國會聽證以輔助調查,何來「無差別」調查民眾?這次國會改革聽證範圍所通過的內容與2004年釋字585號解釋內容範圍完全一致,釋字585肯認國會擁有調查權及聽證權,立法院得邀集聽證對象,協助立院監督政府的決策過程。

在違反程序正義部分,黃國昌也提到,修法後聽證調查的程序保障包括證人的拒絕證言權以及事後的司法救濟,遠比一般到法院出庭作證的程序保障更高,一般證人到法院出庭作證是沒有律師在場陪同的權利,聽證程序只要經過主席同意,還可以攜帶律師或其他專業的人到場協助,更加強化了對於民眾的程序保障。

針對行政院指「無期限審查人事權」,黃國昌解釋,國會改革是要求人事審查「不得少於」一個月,何來無期限審查?請卓榮泰張開眼睛看一看,修正前的條文也沒有規範審查期限,難道過去立法院審查人事同意權都在空轉嗎?行政院該做的是提出符合社會期待的專業人士,並把資料備妥進行審查才是正道。

而藐視國會定義不明,黃國昌強調,有關違反配合調查義務的條文,都是從釋字585號來的;要構成藐視國會罪,必須要是公務員就他所知道的重要事項說謊,才會被依法追訴責任,且是由檢察官起訴、法院審判,何來擴大立法院職權之說?請卓榮泰說清楚,為什麼要公然散播假訊息?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春城。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春城。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供

而國會只要「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就可以課刑責,黃國昌指出,憲法跟釋字585都有寫到,且經過法院判決才可以科以刑責,行政院還把「懷疑」兩字加引號,刻意散播假訊息。而卓榮泰說謊慣犯,曾介入立法院正副院長選舉,說謊被抓包,卓榮泰不要躲在媒體資源背後,透過散播假訊息迷惑整個社會。

副總召黃珊珊表示,國會改革案通過後,全民都在等著看行政院對於法條本身的覆議理由,卻看到通篇造謠;國會改革要對公務員課刑責必須要經過法院判決,而非立院判決,行政院公然扯謊;難道對行政院來說,在國會說實話、提供資料是窒礙難行嗎?當前執政黨把覆議案當成街頭運動,為了政黨利益撕裂社會,行政院覆議案若未過,在行政倫理上院長必須下台,因為才上任沒幾天就被國會打臉。

幹事長吳春城表示,國會改革法案是政院與立院的大事,政院卻如此粗糙處理,充分顯示民進黨的耍賴作為與反改革心態,行政院到底有沒有看法案內容?這次通過的很多都是民進黨提的修正動議版本,行政院說窒礙難行,「根本狗屁不通!」沒有法律是完美法案,法案可不可行都要經過實踐與驗證,目前連改革的步伐都還沒邁開,政院就想沒收,是不負責任的反改革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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