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案源於去年6月政壇掀起me too風暴,當時柯文哲點名黃國昌是他理想的法務部長人選,周玉蔻對此在臉書表示:「對了,黃國昌若是做了『柯總統』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嚇死人)」。
黃國昌隨即在臉書發文回嗆周玉蔻抹黑,並痛批:「惡意捏造這種不實內容,真的有夠下流。對這種被政府標案豢養的無恥側翼,沒有什麼好說的,直接提告。」
周玉蔻不甘示弱,再發文回酸黃國昌:「問一個問題就提告,你黃國昌有沒有法律常識啊?罵人就不能文明一點,做點功課嗎?只會用那兩句話?罵人下流,你就上流了?我懶得告你啦!對了,小心心臟病發,多保重。」後來黃國昌提起民事告訴,向周玉蔻求償100萬。
法院審理時,黃國昌的律師主張,周玉蔻的言論提及地點「教室」,又寫「硬上」,會讓一般人認為是具體犯罪行為的描述,儘管部長人選需要受檢視,但不代表可以捏造子虛烏有、不存在的犯罪行為,且8年前黃國昌就清楚回應,「從沒有用老師不正當權力發生關係,女方是畢業後才交往」,而周玉蔻並未向當事人查證,顯然言論是自行捏造,已侵害黃國昌的名譽權。
周玉蔻則告訴法官,當時黃國昌可能是未來法務部部長人選,過往經歷、思想、操守、私德攸關社會利益,是可受公評事項,且黃國昌擔任教授期間與學生發展師生戀,攸關教師倫理,她指的「教室」、「硬上」,明顯是針對師生上下從屬關係作評論,沒有惡意或不實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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