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6條之3規定,「新任行政院長應於就職後兩週內,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之報告,並於報告日前三日將書面報告印送全體立法委員」,也就是說,準閣揆卓榮泰上任後,理應在6月2日前提出施政報告。

李彥秀今會後轉述中常會內容,提到中常委高思博建議,賴清德應到國會國情報告,按照國際慣例,應總統先來報告,之後行政院長在來,時間點的協調建議進一步透過黨團跟立法院長韓國瑜溝通,之後進行後續朝野協商,該提案也會帶去黨團跟總召傅崐萁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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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交接!卓榮泰宣示未來首重「五打七安」 「讓騙到手的沒得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