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政弘曾集資70萬元,登報力挺總統蔡英文,被稱為「台派青年」,他曾任民進黨立委國會助理,現為新竹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副總幹事。

法院審理田男求償案時,傳喚案發時擔任自由台灣黨辦公室主任的吳濬彥作證,吳男證稱2015年反課綱學生運動時,他在黨內是田政弘的上司,由於田男在組織合作關係上犯了3件錯誤,所以被開除,第一是當時田政弘已有女友,卻又帶一個他要追求的女子進入組織,「我覺得社會運動不要在組織內處理男女關係,不過這還不是開除主要原因,第二是在反課綱時期,田政弘在網路對一個已有男友的女生積極攀談,導致她男友非常不開心,把女友與田政弘對話截圖,私訊給田男的臉書好友,裡面有自由台灣黨的支持店家,造成支持店家退我們的文宣」。

 

在反課綱運動現場撩高中妹

至於開除田男的關鍵,吳濬彥證稱,自由台灣黨當時支援高中生反課綱運動,「在運動現場,田政弘問現場一名女學生要不要回他宿舍休息,現場有人向我反應這件事,我有詢問這名女學生,她說田政弘有問過她要不要回宿舍休息」、「如果這是一般社會運動,要去做開放式的關係、要去約砲,我覺得沒關係,但這是反課綱運動,現場是高中生,我覺得非常不妥,雖然田政弘都否認,但我這邊有資訊來源,截圖我都看過,當事人也親口指證這些事情」。

吳男告訴法官,他曾對田政弘說,因為以上3件事情所以要開除他,「但當時自由台灣黨的運作沒那麼成熟,開除田政弘沒有走正式流程,就是口頭請他離開,他當時負責北區組織幹部,請他離開組織,某種程度上等於卸除身分,跟開除並沒兩樣,但我對外說明時,沒有很明確用『開除』這二字。」

依據吳男證詞,法官認為楊嵎朝貼文指稱田政弘由於男女關係混亂,被自由台灣黨開除,與公共利益相關,而且楊男事前曾向吳男查證,客觀上可合理相信言論內容為真實,因此這部分判決楊男無須賠償確定。

但法官認為楊男以「國民懶叫」評論田政弘,有輕蔑、鄙視之意,因「懶叫」是台語指男性生殖器官,楊男的目的是嘲弄田政弘,意圖使人認為田政弘如同男性生殖器官一般不堪,讓田男感到羞辱、難堪,是惡意貶抑田男名譽,因此判楊男要賠償1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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