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雲今和立委林宜瑾、林月琴與婦女團體代表召開記者會,稱#MeToo運動所促成的性平三法修正今正式上路,是性別平等的一大進展;然而「立法院」,卻是MeToo改革最諷刺的漏洞。負責立法的國會殿堂,有首位被法院認證的性騷立委陳雪生,也有曾被知名女性媒體人指控抱頭強吻的立委傅崐萁,痛斥他們不僅能被國民黨提名參選、絲毫未獲黨團懲處,更分別成為國民黨團總召與委員會召委,非常諷刺。
范雲說,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職場性騷擾若屬實,雇主必須給予行為人適當之懲戒或處理;另依《性騷擾防治法》,受害者可向行為人所屬機關提出申訴,行為人所屬機關應調查並提供主管機關處理建議;然而,因為立法院與立法委員之間並非雇傭或從屬關係,若立法委員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言行,立法院無法對立委有任何處理。
范雲已與立委林月琴、林宜瑾等人提案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於第七條增訂:「立法委員不得有性騷擾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若有違反者,得送交立法院紀律委員會,並由紀律委員會邀請有性別意識、具性騷擾事件調查專業的外部專家進行調查,作成調查報告及處理建議。懲處方式包含口頭或書面道歉、停止出席院會、停權一定時間等處份,讓國會不再是性騷防治的最大漏洞。
林宜瑾則說,她向所有曾經、甚至是正在因為性別不友善環境,而遭受磨難的每一位國人說,「你不孤單,我們挺你」,她之所以簽署范雲所提《立法委員行為法》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期待能夠進一步彰顯對性騷擾與性別歧視的零容忍,然而她同時也意識到,性別意識的提升攸關文化改革,修法只是其中一步,臺灣仍有相當長遠的路要走。
立委林月琴指出,臺灣2011年已將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內國法化,CEDAW被稱為婦女人權法典,保障女性各項權利,包含參與政治及公共事務的權利。職場性騷擾是侵犯人權的行為,常嚴重影響被害者的健康安全及工作生活,阻礙女性對社會的充分參與及貢獻,盼共同提出法案,透過法律方式來預防及遏止某些立法委員不正確的行為,這也是對女性權利的努力。
范雲表示,近來國民黨大動作宣示要推動「國會改革」,包含制定藐視國會罪、最重更要判三年,但被質疑是超越憲政體制、無限擴張立委權利,她更嗆「寬容性騷立委,才是藐視國會」,她要問傅崐萁,是否支持修正《立法委員行為法》、納入禁止性騷與性別歧視?要傅崐萁正面回應不要逃避。
而范雲今天收到立法院長韓國瑜送的三八婦女節玫瑰花,但她想跟韓國瑜說,「與其送我玫瑰花,不如支持今天早上我召開的記者會,修改立委行為法,杜絕立委性騷犯」,她請問韓國瑜,是否支持修法?可以請國民黨團的總召傅崐萁出來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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