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1941年出生於高雄鹽埕,1947年二二八事件中,父親被逮捕,釋放後一病不起,幼年的他,曾目睹有理想的年輕學生對抗國民黨軍隊而喪命。他18歲報考軍校,打算以武裝兵變推翻蔣家政權,1962年於金門擔任砲兵軍官時,遭指涉捲入台灣獨立聯盟案(即亞細亞同盟案)被捕入獄,以首謀判亂罪判處無期徒刑。
在獄中,施明德不僅遭到刑求,滿口牙齒被打落,期間與他結縭的妻子要求離異。直到1975年,蔣介石去世,繼任總統的嚴家淦下令全台實施減刑,1977年終獲釋放。
適逢當時黨外運動從辦雜誌,轉而嘗試以選舉拓展影響力,1978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成為黨外運動的絕佳機會,施明德出獄後投入黨外運動,出任「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總幹事,主張解除黨禁、報禁、戒嚴令、改選萬年國會和司法獨立。
不過,遇上中華民國政府與美國政府斷交,政府宣布中止選舉,民情激憤,隔年釀發成後來影響民主運動發展重要關鍵的美麗島事件。
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當天,黨外人士在高雄舉行紀念大會,遭到軍警強力鎮壓,發生警民衝突,也就是日後影響台灣民主化的美麗島事件。事件爆發後,政府大規模全台抓人,施明德身為活動總指揮,成為頭號的通緝犯,他戲劇性逃亡期間,一度找當時擔任牙醫師的前台中市長張溫鷹手術易容,最後仍再度被捕,第二次被判無期徒刑。
1980年美麗島軍法大審於台北景美軍法看守所,也就是現在台灣人權景美園區,第一法庭舉行。施明德在法庭上,從容應對,面露微笑,手插褲袋的瀟灑模樣,至今仍是經典畫面。他除了在法庭上表示,黨禁、報禁、戒嚴令、萬年國會是台灣民主化的四大害,還提到台灣應該獨立,而且事實上已經獨立30多年了,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
1983及1984年,施明德在獄中分別因陳文成命案及江南案,在獄中絕食。尤其是江南案發生,他無限期絕食抗議,並主張解除戒嚴、停止恐怖暗殺政策、實施民主、釋放其他美麗島事件政治犯。
當時政府將施明德送至台北三軍總醫院強迫灌食,在長達4年7個月的絕食期間,被強行實施鼻胃管插管灌食達3040次。
1987年7月15日,台灣正式解除自1949年實施38年解嚴令(世界第二長時間的戒嚴令),時任總統蔣經國原擬對施明德減刑,遭到施明德以自己無罪為由拒絕。
直到1990年李登輝就任中華民國第8任總統後,宣布美麗島事件判決無效,施明德以無罪之身步出牢房。原先,李登輝宣布對美麗島事件政治犯頒布特赦令,施明德在獄中撕毀特赦令,堅持無條件釋放。
施明德出獄後,如同第一次出獄,他隨即投入新一波的民主化運動。台灣社會已呈現另一番景象,當年他的諸多政治理念,有的已然實現,有的則在日後成為左右民進黨未來走向的論述基礎。(中央社)
爆料信箱:news@nextapple.com
★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acebook 按讚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