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先翔今天被週刊披露濫用特權,不僅在保育區內違建住宅,還占用國有地來經營停車場,且該報導並指出,廖家曾假藉會勘名義向廠商收取錢財。

對此,廖先翔稍早也發出聲明表示,該篇報導無具體事證,如他有涉及不法,歡迎各界提出證舉向檢方檢舉,他並嚴厲譴責含沙射影、透過媒體抹黑的行為。

他稍早也在臉書發文表示,面對惡意抹黑,直接提告不囉嗦,今早親綠媒體報導本人疑似不法情事,投訴人毫無具體事證就透過親綠媒體放話,一條龍的抹黑手法相信大家也不陌生,面對這種惡質選風絕不客氣,今早已按鈴申告,把後面放話的黑手揪出來!

廖先翔完整聲明
針對今日週刊報導,指涉家族建物違反土地使用規定及指控本人廉潔,本人做出幾點說明:
1.對於指控本人涉嫌受賄:
報導內容毫無具體事證,若有任何人指控本人不法,歡迎提出具體證據並向檢調檢舉。本人嚴厲譴責這種含沙射影、透過媒體抹黑的行為,本人也將採取法律動作,以捍衛自身清白。
2.有關東山路建物:
父親小時候即出生在東山里山上,後因山區聯外交通發生自然災害故與親戚一起搬離,經過數年回到山上時茅草屋也自然滅失了。因老一輩的阿公及阿嬤沒念過書,在政府訂定《區域計畫法》時不曉得要主張自己的權益,使得該土地始終未向地政機關申請為丙種建築用地。
依現行法規,違反規定就是違反。祖父母已經逝世多年、現父親也已退休,只是希望能回到從小長大的老家過退休生活,本人也不會以此合理化違反規定的事實。建物坐落在農牧用地上,因有農作的事實所以可以申請農舍,我會建議我父親依規定配合處理,以符合法令規範。絕對不會像賴清德一樣,面對家族建物爭議就立刻雙標,還講些騙三歲小孩的話來欺騙大眾的智慧。
3.關於茄苳路停車場:
該停車場土地為父親向地主合法承租使用,並同時作為停車場經營,亦有土地承租契約為證。該承租土地的一旁為國有土地,並未與父親承租的土地有實體格柵。過去曾有車主向父親承租停車場出入閘門遙控器後,進入該國有土地停放車輛。
在本人知曉該情況後,即向父親表達疑慮及可能產生之誤解,後父親也未再與相關租賃遙控器的車主續約。本人現也已建議父親及地主,考量是否應將承租之土地與國有土地之分界,用實體格柵的方式區分,以避免造成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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