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耕仁在選前曾針對高虹安國會辦公室助理費問題,揭露多筆助理費等內帳、以及高虹安男友疑為人頭助理等,原要到調查局北機站提交相關資料,後來取消。

林耕仁今天在臉書發文表示,相信司法機關都秉持勿枉勿縱原則,詳查案情,將真相公諸於眾,而案件業經北檢檢察官提起公訴,足證當時他提出資料具有「證據能力」,也有相當的「證明力」,絕非憑空捏造。

林耕仁指出,他也提出當時未問的問題,包含小金庫個人支用若有補回,為何連續流水帳上沒有任何紀錄、以及小金庫不定期由助理繳費,若有補回金額應該會「越來越多」要如何解釋。

他表示,小金庫私人支出由助理繳費墊支,若都回補,墊支的助理應該拿回相關費用,為何流水帳上均無顯示;還有助理回捐小金庫,帳目所呈現者只有「第1年任期中的11個月」,那嗣後任期中助理是否仍有持續回捐,盼檢調繼續釐清,以彰法治。對此記者詢問高虹安團隊,截至發稿前未有回應。

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涉詐領助理費新台幣46萬元,台北地檢署2度傳喚高虹安說明,檢察官日前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高虹安。(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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