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預計自11月採5個管道普發新台幣1萬元,新北市議會民進黨團也提「新北市促進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市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預算自治條例」草案,要求市府普發市民現金4萬6000元,經議會程序委員會討論通過,將送大會討論。
根據提案,新北民國113年扣除負債後整體淨資產增加新台幣1724億元,另有稅收超收62億元及歲出未執行預算94億元,合計達1880億元,而新北市民共404萬人,每人可普發現金4.6萬元。
由於侯友宜市政總質詢即將於28日登場,要不要普發現金,恐成朝野政黨攻防焦點。民進黨團強調,將依三讀程序審查,盼在這個會期通過。
新北市府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提案稱市府整體淨資產增加1724億元,主要是因為土地公告現值調整,增加資產帳面價值,並無實際現金流入,且這些市有資產大都是供民眾使用道路、公園、活動中心及機關學校用地等公用土地,無法處分轉變成現金作為普發財源。
市府表示,若依草案所提每人發放4.6萬元,經費高達1862億元,等同114年度總歲出預算的83%,現在要拿來普發現金,會連員工薪水都發不出來,更何況是市民安全所需的路平、燈亮、水溝通等基礎建設。
市府表示,修正財劃法後,新北統籌分配稅款115年有增加,但中央補助款卻大幅減少,在一增一減下,僅增加257億元,依115年度概算收入仍不夠支出134億元,要靠借錢來支應;何況依預算法第23條明定,舉債只能用於資本門,不能用於普發現金。(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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