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表示,希望在下個會期可以排入法案中,其實要回顧在過去一段時間中,在司法法制委員會沒有達成共識的修正條文,尤其是第4條的重要性,因為他們發現無論是學者專家或所有提案的委員各有不同看法,所以想把在《外役監條例》中修正條文中的積極與消極條件所碰到的狀況說明清楚。
黨團書記長莊瑞雄也說,從去年12月29日於司法法制委員會審查後的結論,是因為當初提出來的版本有23個,召委陳歐珀也說,這些版本在討論過程中,專家學者的意見確實無法做統合,各黨間看法不同,最後召委宣告,法務部無法將立委的各黨派提案都整合進去,因此希望再做溝通討論。
莊瑞雄指出,社會大眾關切《外役監條例》,1955年聯合國防止犯罪與罪犯處遇會議的決議中,在監人最低的處遇標準原則,監獄的行刑上,加強受刑人與外部社會的聯繫,建立開放處遇,包括外役監等,以避免跟社會脫節。1962年台灣也根據此決議建立《外役監條例》,現在碰到的問題就是,在立院提案與這次社會中所爭議的殺警脫逃部分,到底哪些人應該進入到外役監,立法院本就應該回應社會的期待,但現在碰到的問題就是外役監的定性為何?
莊瑞雄表示,聯合國所制定的外役監就是要讓罪犯重新歸到社會的橋樑,如何撈出一些人到外役監,讓其去激勵改善、適應社會生活,現在的排除事項,就是所謂的消極條件中,曾經犯過脫逃罪、毒品犯罪或非輕罪的累犯、性侵等罪的這些人就不能到外役監。
莊瑞雄提到,因此要把哪些人撈到外役監,有待各黨派與專家學者共同繼續研商。民進黨的態度是開放的,也在尋求社會上的共識,尤其是執政者,我們有更大的責任義務來做社會不同意見的統合,國民黨或其他社會不同意見,我們都虛心接受,但外役監確實是非常大的難題,外役監並非恩惠,是中間矯正的處遇機構,在監獄行刑如何做更大的改善,提出大家有共識的法令通過,都需要調和。
莊瑞雄表示,犯罪的人大家都討厭,但現在就是偵查、審判結束後,社會更關注的是受刑人如何做處遇的議題,去年許多專家學者都對此表示有不同意見,連國民黨立委游毓蘭也認為不應用犯罪罪名跟刑度輕重做一刀兩切的標準,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也在遴選過程中也反對做更多限縮,各黨想法不同,只是因為這變成社會矚目的議題,所以執政黨成為攻擊的箭靶,我們接受,民進黨對修法的態度,就是開放並快速尋求社會共識。
劉世芳隨後補充,希望法務部在最快時間內收集學者專家意見,以及20幾個立院提案再做修正,儘速送到立法院做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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