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國安洩密案緣空軍少校飛官史濬程於2008年退伍後,經朋友介紹後被中國情治人員吸收,在一家公司擔任監事並留在台灣發展組織、蒐集國軍機密。他於2021年間向空軍管制中心攔管官許展誠聲稱,因國軍與美軍有交流而拉攏加入,要求許男提供中共軍機擾台因應措施及雄三飛彈佈署等機密資料等,並答應拿到資料後會支付報酬。
熱門新聞:家暴林穎孟遭起訴 誠泰少東聲明反咬:9個月婚姻竟索討5千萬
許展誠陸續將空軍演訓資料,包括雄三型飛彈作戰運用等軍事機密提供給史濬程,史拿到資料後就轉給中國情治人員,時間長達4年,史共計收到約210萬元報酬,他再陸續分給許男共約20萬餘元。
高檢署台中分署去年8月獲報後偵辦搜索、拘提史濬程、許展誠,訊後聲請羈押禁見獲准,2人在檢察官偵訊時坦承犯案,因此被依貪污、國家法等罪起訴,高院台中高分院審理時,裁定史10萬元交保,許則續押禁見,並於今年3月依國安法部分2罪,各判史男10月及2年2月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6月,犯罪所得沒收。許展誠涉犯國安法部分,因管轄權有誤,已移轉到一審台中地院繼續審理。
對於台中高分院判決結果,檢方與史濬程均不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今駁回部分上訴,史男被判2年2月部分定讞,其餘部分則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