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23日)討論主計總處編列的疫後特別預算案,並於會中通過,會後,院長陳建仁、副院長鄭文燦共同出席「疫後特別預算記者會」,對外說明3800億元的運用面向。

立院21日通過疫後特別條例。資料照片
立院21日通過疫後特別條例。資料照片

疫後特別條例包括一,挹注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勞工保險基金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二,減輕居住負擔及提高居住品質;三,擴大公共運輸補貼,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四,加強照顧弱勢族群及提供關懷服務;五,推動產業及中小企業升級轉型。六,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七,強化農業基礎設施,照顧農漁民權益;八,減輕就學貸款人的負擔;九,擴大藝文消費及振興藝文產業;十,普發現金 等項目範圍。

取自行政院報告
取自行政院報告

前述10類項目預算編列如下,1417億元用來辦理全民共享經濟成果普發現金所需經費;經濟部主管編列817億元,撥補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推動產業低碳化與智慧化、辦理中小型事業貸款融資保證、利息補貼及融資診斷諮詢輔導等所需經費。

衛生福利部主管編列303億元,撥補全民健康保險基金、補助國民年金保險費、辦理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等所需經費;勞動部主管編列300億元,穩定勞工保險基金流量, 確保制度穩健運作,撥補基金所需經費;交通部主管編列274億元,補助地方政府推動通勤通學公共運輸票證方案及辦理加速擴大吸引國際觀光客等所需經費。

此外,農業委員會主管編列268 億元,辦理幸福餐盒供應等農村送暖方案、提升農業水資源永續韌性建設、強化社區農路韌性基礎建設;教育部主管編列 220億元,辦理疫後就學貸款補助方案所需經費。

內政部主管編列165億元,辦理中產以下自用住宅貸款戶支持方案所需經費;文化部主管編列23億元,發放藝文消費抵用金及各項藝文振興方案等所需經費;預備金編列13億元,支應本特別預算期間各項工作臨時需要。

照立法院審查時程推估,3月3日有機會安排陳建仁進行特別預算報告和質詢,次週召開相關委員會聯席審查,其後在立法院會三讀闖關後,最快4月上旬有機會發放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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