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王美玉、林國明、蘇麗瓊今天指出,有關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任職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等職務期間,涉嫌接受業者不當性招待,並因臺南市政府所屬機關相關案件,接受連恆、王孝瑋行賄,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而臺南地檢署偵辦員警風紀案件期間,始知陳宗彥等涉有犯罪嫌疑,並簽分他字案偵辦,惟後續偵辦作為引發爭議,涉及司法公信及政府形象,已申請自動調查。
3 位監委質疑,陳宗彥擔任臺南市政府新聞及國際關係處處長等職務時,有無損害公務員及政府信譽之行為?是否接受不正利益?有無藉職務上機會為不當情事?臺南地檢署如知悉陳宗彥涉有犯罪嫌疑,實際處理情形為何?是否怠惰偵辦?相關公務人員有無違失或不當情事?相關疑義均有深入調查瞭解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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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涉8度接受性招待!辯「陳董不是我」被打臉 監院曝他助酒店業者做這事